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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脾破裂脾脏保留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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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脾外伤进行脾切除术是外科数十年来的传统方法。自60年代已观察到先天无脾或由于脾切除术后病人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因此对外伤性脾行常规切除这一概念进行新的挑战。1952年King 和schamcker 首先提出切除术后的儿童发生暴发性败血症和脑膜炎的发病率显著升高,所以认为发生术后败血症(OPSI)与脾切除有关。鉴于此,对脾切除术后凶险败血症的危害,愈来愈认识到脾脏对健康人的重要性。尽管早在1930年Dretzka 等提出保留脾脏主张,却始未推广,直至近10年来,人们对脾脏功能有了新的认识并对脾脏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因而改变旧有观点,提出采取保脾方法。目前,保脾方法有:(1)脾包膜缝合加局部止血剂;(2)脾缝合术;(3)部分脾切除术包括节段性脾切除,半脾切除和次全脾切除术。此外,自体脾组织移植对OPSI 有些保护作用。移植于皮下、网膜内或腹膜后,是保留脾功能一种简单、安全和合理的方法。但由于所取脾组织的大小和量等因素,其效果如何有待进一步研究。还有人主张,全脾切除保留副脾,在全脾切除术后,副脾发生代偿性肥大,可提供某种程度的保护作用,故在行全脾切除时,注意保留副脾。应当提及,凡有下列情况者,应行脾切除。(1)脾血管完全中断;(2)全脾破裂或广泛性脾实质破裂;(3)具有威胁病人生命的复合性损伤,需尽快结束手术者;(4)脾缝合术不能有效止血者;(5)多发性腹部损伤,尤其有污染性损伤者。基于以上,我们认为:在临床工作中,对外伤脾有相当一部分采取保留脾脏手术。然而所遇外伤脾是否保留,一定要根据病情、病变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尚需考虑医疗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否则一味强调保脾术式,招致病人术中出血或术后再次大出血死亡者已屡见不鲜,故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审慎地采取保脾方法,决不可使保脾的危险性超过脾切除术。此外,脾动脉结扎亦属一种手术方法。我们深信随着医学技术不断发展,对外伤脾必定向保留脾方向发展。
出处 《综合临床医学》 1991年第5期233-2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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