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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约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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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工程预付款的内涵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水利工程预付款又分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不应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不应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作者 牛巧荣
出处 《河北水利》 2002年第5期42-42,共1页 Hebei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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