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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侵权责任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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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以及《侵权责任法》中都有关于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这是对潜在责任人注意义务的极高要求,但是因为其要求高,所以必须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才可以适用,并且仍然存在免责事由。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出现,填补了过错责任原则的空白,使侵权责任更加合理完善。
作者 徐琳
出处 《湘潮(理论版)》 2011年第8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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