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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可商品化人格权的范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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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可商品化的人格权,都属于精神性人格权,且人身自由除外。这种现状基本合理,但范围还可以再扩大一些。本文以影响人格权商品化的因素为依据,认为判断某项人格权是否适合商品化时,应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参考伦理道德和利用手段,以免对某些人格权的权能造成过度限制。
作者 庞柱
出处 《湘潮(理论版)》 2011年第10期47-47,共1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刘春霖.商品化权论[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9(4):54-58. 被引量:84
  • 2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87.
  • 3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54.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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