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广东省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从2002年至2006年,开展"千村扶贫"工程,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千村扶贫"工程是指广东省重点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3000个集体经济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补助1000个行政村,今年计划安排扶持资金5000万元。据了解,"千村扶贫"工程由各市扶贫办会同组织部、基层办、农业局组织实施,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计划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责任到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实行滚动使用,回收后继续专项用于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县不允许收取资金占用费和管理费,对一些困难的村,扶持资金难以回收的,可免于回收。全广东省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力量、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力争用五年时间使全省的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超过3万元,并带动农村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