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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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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4年第4期11-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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