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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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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5年第3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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