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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情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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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军事情报工作顺利开展,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事情报,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而获得的与军事有关的情况及对其研究判断的成果。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5年第7期27-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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