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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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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营业演出活动及其相关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演出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演出市场的管理工作。 区。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5年第11期41-4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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