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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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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后制定的又一部行政方面的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对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的规定,为了使《行政处罚法》在本市得到全面。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6年第8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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