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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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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依法惩治非法从国外、境外进口有害废物,危害我国环境,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根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
出处 《新法规月刊》 1997年第2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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