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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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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维护营运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经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0年第11期25-3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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