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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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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三峡工程建设,促进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三峡工程建设,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统筹使用移民资金,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为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条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应当与三峡库区建设、沿江地区对外开放。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1年第4期14-1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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