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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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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外地来沪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来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来机动车和外地来沪驾驶员(以下简称外来驾驶员)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词语解释) 本办法所用的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一)外来机动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悬挂外省市车辆正式号牌的机动车。 (二)外来驾驶员。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2年第1期45-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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