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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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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章农产品产地第四章农产品生产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6年第2期16-24,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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