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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销售使用过物品和旧货的增值税处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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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销售别人使用过物品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又分为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两类。所谓的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作者 徐军亚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0年第9期33-33,共1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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