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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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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的缩影,其中不仅包含着公法的内容,也包含着私法的内容,宪法本身就具有"私法性",因此不存在"私法化"的问题。无论国家权力纠纷或国家权力侵害纠纷,还是公民间权利的相互冲突,在适用宪法时适用方法都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专门提出"私法化"。
作者 龙涛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0年第12期101-101,共1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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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Horan, Contemporary Constitutionalism and Legal R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s, p.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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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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