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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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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市、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时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颁布统一的财务制度,对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制度化。附件: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出处 《江西财税与会计》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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