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1984年人、工两行分家时划分资金的规定,各基层行原占用的汇差资金采取“动帐不动钱”的办法通过人民银行全数拨给工商银行作为信贷资金的来源长期使用。严格地说从1984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应付汇差应当在每日营业终了立即向中心支行清算结平,这才符合资金“分灶吃饭”的原意。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以及其他种种原因不得不设置“应付汇差”这个资金项目。这样就在客观上给各基层行造就了一个“避风港”,以致近几年来强占汇差,超规模发放贷款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破坏了宏观资金的平衡性,也不利于银行经济核算。那么造成银行应付汇差资金被占用的根源在哪里?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出处
《新疆金融》
1994年第10期35-36,共2页
Xin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