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在人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的组织领导下,巴州建立了金融市场.这对调剂巴州各家银行之间的资金余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93年下半年,根据中央6号文件和人总行有关文件的精神,地区级金融市场做为整顿金融秩序的对象统统给撤销了,巴州金融市场也莫能外.但是,近一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感地区级金融市场有其它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撤销地区级金融市场并非利大于弊.因此,我认为,很有必要尽快恢复地区级金融市场.
出处
《新疆金融》
1995年第1期43-44,共2页
Xin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