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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商业汇票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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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94年第4季度,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办对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五个行业和棉花、食糖等商品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我区也于1994年末积极开办了此项业务。 一、1994年底至1996年9月末我区商业汇票贴现与再贴现业务的基本情况 自1994年底以来,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在我区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1996年9月末,全区已累计承兑商业汇票4.82亿元,各家商业银行累计办理商业汇票贴现40.70亿元,人民银行累计办理商业汇票再贴现32.82亿元。我区贴现与再贴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和棉花、食糖、羊毛、畜产品以及化肥、农膜等农用物资商品交易中的资金需要。
作者 纪辉平
机构地区 人行新疆分行
出处 《新疆金融》 1996年第12期26-27,共2页 Xin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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