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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参治”对武装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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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以组织民兵参建参治促自建这条民兵工作新思路,不同于抓“三大件”的老套套,它对民兵工作和人武、专武干部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发动民兵参建参治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党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而且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人武、专武干部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保证参建参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开展和向前发展。否则,就可能出现不正当经营或鲁莽从事,造成不良后果。
作者 祁幼林
机构地区 忠县人武部
出处 《西南民兵》 1995年第3期14-14,共1页
分类号 E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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