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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村女子,今年24岁,3年前经人介绍,与邻村杨某相识而结合,婚后感情不错。后来丈夫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作。今年春天,他突然向我提出离婚,说离了婚可以转为正式工,他一旦转正就与我复婚。我信以为真,便签订了离婚协议。考虑到复婚时方便,我同意了他的要求;不管是老家分给的财产还是分灶另过之后置买的物品,包括自盖的房屋和我的嫁妆。
出处 《西南民兵》 1995年第7期33-33,共1页
分类号 E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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