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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经镇政府批准,我在青山镇购耕地建了一栋房,后被县土地管理局确认为非法占地,其理由是我占用耕地的行为未经县土地管理局批准、同时,县土地管理局要求我限期拆除所建房屋。我认为,当初我向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镇政府在未告知我应向县土地管理局申请的情况下便擅自批准。
出处 《西南民兵》 2000年第5期34-34,共1页
分类号 E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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