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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驻川某预备役团作出决定,对干部战士违反规定私自配带的手机、BP机等物品不再予以销毁,一律暂时收缴,统一保管,待离队时归还。 该团在点验时,发现基层官兵中违反规定私自配用手机、BP机的现象较为普遍。为进一步用条令条例规范官兵的行为,团党委决定予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个别干部采取了过激行动,把收缴的手机、BP机当场进行销毁。此举在广大官兵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落实规定固然应该,然而随意砸毁私人购买的手机。
出处 《西南民兵》 2002年第4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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