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讲座(3) 民兵组织建设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民兵的组建范围 《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这个规定明确了民兵的组建范围。乡、镇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单位,是建立民兵组织,开展民兵工作的基层单位。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以上,在乡、镇建立民兵组织,就使民兵组织得到了最广大的人力资源,有了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城市的厂矿企事业单位,
作者 姜海洋
出处 《西南民兵》 2003年第6期37-3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