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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与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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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团结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思想觉悟、精神境界和政治责任。团结是干事的基础,干事是团结的目的。各级领导班子必须通过加强团结,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能力,用干事来检验、巩固和发展团结,而绝不能离开干事来空谈团结。首先,团结必须通过干事来检验。衡量一个班子是否真正团结,最基本、最重要的尺度就是看班子想不想干事,能不能干事,敢不敢干事。
出处 《西南民兵》 2003年第9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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