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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刑案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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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个普通农民,去年12月我的摩托车(价值3000元)被盗,经我跟踪了解,得知是邻居李某所为。后来李某承认偷了我的摩托车,并且摩托车已经严重损坏。今年元月,我们签订了一个"私了"协议,李某赔偿我人民币2000元,归还摩托车,条件是我不追究其责任。但旋即李某因他人举报此案被判刑半年。李某出狱后要求我退还他2000元,否则要向法院起诉我。请问,我应该退还他钱吗?如果要退还,那我摩托车的损坏该怎样才能得到赔偿?
出处 《西南民兵》 2004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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