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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就印发《成都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管理规定》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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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为什么要制定《成都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总部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政策也有了新的调整,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如何将党和国家对残疾军人的关怀落实到战区部队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我们制定《规定》,充分考虑了军兵种、总部驻战区部队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统一划归军区管理后的实际情况,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各个坏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规定》历经一年多战区军以上残疾等级评定管理机构试用和修改,已较为完善,印发后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等一同构成了完整的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管理法规。
作者 石骥 程东祥
出处 《西南民兵》 2007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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