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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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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丁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解读]登记始终是与物权的设立和变动联系在一起的。不动产的登记,就是要把不动产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登记在登记簿上。比如买房,就要到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只要办理了登记,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你了。一旦其他人也要购买这套房屋。
出处 《西南民兵》 2008年第3期44-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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