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一些消费者通过厦门晚报热线,对厦门沃尔玛的"天天平价"提出疑异,物价部门也对其"天天平价"标示进行了干预,这主要是基于两点:
首先,地方法规对"平价"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乱用或滥用成本价、出厂价、批发价、调拨价、平价等价格术语,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这是因为,"平价"这一价格术语,在我国的价格史及价格实践中具有特定含义,在计划经济时期,"平价"一直是"牌价"即政府定价的俗称,它表示的是被平抑了的价格,是一种长期稳定或固定的价格,是相对于高价、市价、议价而言的价格术语.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9期38-38,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