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开端:DNA"共识"的祛魅对方法论研究的重视已经成为当下法学理论中一个明显的学术倾向,无论其名称是法律方法论还是法学方法论,对司法过程的重视和推崇都是其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可以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展开:前一个方面已经在大量的论文、专著和译著中得到了展示,但是,后一个方面仍然是目前研究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因此,通过对个案中所运用的法律方法进行细致的分析是弥补以上薄弱环节的措施,同时也是真正吸收理论和创新理论的必要条件。论证充分的O.J,辛普森一案就可以成为这一方面的典型代表。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09年第1期29-39,共11页
Criminal Law Review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重点研究项目"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06SFB1003)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