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单位承担的试验项目"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与辩护律师作用的扩大"在S省P县人民检察院等地展开。之所以选择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程序以及律师的参与问题作为试验的核心,因为两者是中国取保候审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中国刑事诉讼立法中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而司法实践中完全是由检察官秘密、单方面、不公开作出决定,这种程序设计缺乏最基本的公开和参与;律师无法有效参与取保候审的决定过程,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律师的作用无从发挥,也使得取保候审决定的做出缺乏必要的信息和证据。如果我们能够在这两个问题上做出变革,或许能够为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找到真正的出路。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09年第1期86-105,共20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