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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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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一)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二)期刊类1.李琦:《宪法哲学:追问宪法的正当性》,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3期。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244-245,共2页 Xiamen Universit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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