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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现金价值表有误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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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人寿保险公司因在10年前向投保人出具了错误的保险单现金价值表,导致9年后投保人退保时获得的退款反而比发生保险事故后获得的赔偿还多。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连续审结3起因此引起的纠纷案件后,向该保险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公司对其余投保人制定专项解决方案。
作者 李雪艳
出处 《金融博览》 2008年第4X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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