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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劳动部发出通知要求股份制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 据悉,日前国家劳动部发出通知,指出企业在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不得强迫职工入股。当前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一些企业未经与劳动者协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擅自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强制职工入股的手段,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出处 《中国.城乡桥》 1998年第5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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