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土地局认定双方立有契约并已清款的农村房产买卖违法是否合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父亲在1983年8月30日在上海郊区跨村购买了一幢建于上世纪30年代的街面房子(当时我和母亲是农村户口,父亲是集体户口;现在父母都是城镇户口,我是农村户口),还立了契约的。由于年代比较早,没有能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上个星期我到土地局办理证明的时候,办事的同志说:我们的房子不是商品房没有资格进行买卖;契约是非法的,因为私下买卖是非法买卖;
出处 《中国.城乡桥》 2005年第8期57-5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