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落实“三自”方针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真正做到群众自己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为了搞好村民自治,我们注意教育和引导村民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
机构地区 莱西县民政局
出处 《乡镇论坛》 1990年第1期14-1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