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香港反对派不断进行各种其所谓的"公投"行为,力图挟持民意,威胁中央与特区政府。本文将从法理角度对香港反对派的历次"变相公投"行为进行法理解析,指出香港反对派的公投行为既无法理依据,又缺失法定程序,不可定性为公投,若非要加以定性,应该定性为"变相大型民意调查",即是一种不科学或被操控的民意调查,是被引导或是偏离的"伪民意"。而香港反对派刻意进行"变相公投"行为实际上是"以全民公投之名,行分裂国家之实",这种行为破坏了香港现行的政治生态系统,危害巨大。
出处
《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
2016年第1期228-237,共10页
Contemporary Chinese Politic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