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数码照相、数码录像记录的数码影像证据已纳入法定证据,并正式成为新的诉讼证据表现手段,在刑事技术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由于当今电脑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影像的普及使得图片篡改非常方便,并且不易被发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便利用这一特点故意改变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非法活动。学术界、法学界一直以来也对数码技术以及数字图像、数码打印照片的真实性、客观性存在着争论甚至质疑。因此,对于数码影像证据资料真伪的审查、检验、鉴定便成为必然。对于有争议的、具体的视频或影像资料的真伪检验鉴定,从刑事技术的角度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一是光照原理,二是成像原理,三是处理方法。
出处
《电子制作》
2014年第17期113-113,共1页
Practical Electr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