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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木器厂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者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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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兰州市对大庆木器厂“3·12”重大火灾事故作出了处理,有关责任者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根据有关方面调查,95年3月12日发生在大庆木器厂木工车间的重大火灾事故,是因大量锯末粉尘将电机堆埋,电机发热,粉尘蓄热阴燃起火蔓延成灾。过火面积为1500平方米。
出处 《消防月刊》 1996年第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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