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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消防现状令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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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去冬今春兰州市消防百日整治活动中发现,永登县的消防现状不容乐观。 《消防法》规定:建筑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材料报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准发给施工许可证。但消防机构检查发现,仅永登县城内违章建筑就达20多项。县塑料制品厂1997年修建家属楼时就未报批,次年该厂新建生产车间时又未办理消防审核手续。消防机构当即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厂方根本不予理睬。
作者 李成宏
出处 《消防月刊》 1999年第6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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