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两起火灾责任人受处罚所想到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清水县公安局对1月6日伊人岛音乐茶座火灾事故责任人杨柏林、1月17日百家乡百家村43号商场院内火灾事故责任人马福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分别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 我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因火灾背负巨大债务而无力偿还。
作者 樊为超
出处 《消防月刊》 1999年第7期22-2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