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而导致的紧急状态的出现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状况下,政府的力量、行政权的巨大权威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也意味着公民权利的限制与缩减,从而构成对人权的巨大威胁。因此,对政府紧急处置权的配置不能仅仅满足于权力具有法律根据,而且政府在行使这些权力时还应遵守特定的法律原则。其中有些原则虽然存在于宪法、行政法当中,但它们在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具有特殊的含义或更高的标准。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08年第9期26-31,共6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