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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新《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的认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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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作者 邓峰
出处 《时代金融》 2007年第2X期87-88,共2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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