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九九三年云南消防十件大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经省公安厅党委批准:东川、昭通、思茅、西双版纳、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10个副团级消防支队归格为正团级支队.二、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准:云南省公安厅消防处改为云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改局后在地方序列按公安厅领导下的二级局对待.三、为了加强我省消防部队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总队先后在玉溪、昆明举办了两期学习十四大精神和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团职干部读书班.四、7月1日,云南省消防指挥中心大楼,正式在昆明破土动工,该大楼主体设计15层,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五、全省消防部队普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进行了制止“三乱”的清理清查,纠正了行业的不正之风,制定了消防官兵反腐保廉“十不准”,进一步完善了部队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 洪利川
出处 《云南消防》 1994年第1期7-7,共1页 Fire Yunna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