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人重诗,诗重入乐,以及没有文化的乐工歌妓和当时特定的词乐配唱方式,是唐代音乐文学创作、传播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三个有趣现象,也可以说是"明规则"、"半明半暗规则"和"暗规则"这三个"规则"。特别是唐代乐工歌妓多为文盲,加上他(她)们以诗入乐的配唱方式,反过来对唐代诗歌特别是近体诗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以及入乐最多的律、绝体诗的兴盛和通俗易懂的风格的形成,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唐代的音乐(包括乐工歌妓),对唐代音乐文学特别是唐代诗歌的创作发展,对唐代音乐文学的传播,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巨大互动推动作用。
出处
《音乐传播》
2012年第2期47-52,共6页
Music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