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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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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01年第13期1-2,共2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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