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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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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对涉及烟花爆竹及炮捻案件处理问题的请示》(豫公明发〔2001〕14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军用的烟花爆竹及含有烟火药。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01年第25期41-41,共1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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