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注1: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1.针对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受到过多限制的现象,提出贯彻 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明确提出,允许非公 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一) 2.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 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这些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进入的领域。 (二)-(六) 3.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 制。(二)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05年第12期2-2,共1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